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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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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从谏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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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倒是缓和得多,而且更得“二桃杀三士”之妙。卫所撤不撤、军队整编不整编都无关紧要,只要把他们分置两地,不让他们拧成一股绳,以免酿成日后辽事糜烂,最终导致明亡清兴的大祸就行了。调防到西北的女真部势必会在牧猎过程中,与占据河套的鞑靼发生冲突,削弱双方实力,朝廷更可坐收渔翁之利。至于为何要等平叛军班师回朝之后再议此事,自然是考虑到三卫若敢抗命不遵,朝廷可尽起大胜而归、士气正旺的平叛军剿而灭之,一劳永逸地解除皇上一直“夙夜忧叹”之心腹大患,保大明江山社稷千秋兴盛、万世永固。

    这些话在奏疏之中当然不便明言,但君臣用意一致,朱厚熜自然看得明明白白,也觉得确是老成谋国之言。但是,对于夏言的另一条建议——军制可改,官职名称不宜变更,尤其是什么“军衔”,与现行之武将品秩重复,可不必再设等等,朱厚熜却实在是觉得大为扫兴,以至于当着垂手侍立一旁的张居正的面,发出了那样的抱怨。

    由于有鉴于唐朝手握重兵的藩镇节度使的跋扈,也担心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历史重演,自宋朝以降,中国历代的统治者均推行了重文轻武的思想,明朝更实行了严格的“以文统武”,二、三品的总兵要受文官总督巡抚或五、六品的监军御史节制,甚至有功名的举人秀才也能直闯军营,对统率成千上万人马的总兵参将指手画脚,武将地位之低,世所罕见。

    此外,军官素质之差,也是世所罕见。甚至可以说,相对于军制,明军军官的选拔任用机制还要更糟糕。与军户制度一样,明朝军官的任命多数采取世袭制度,任命的程序也相当的复杂,一般来说,低级军官无

第四十六章 从谏如流(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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