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制科?朱厚熜还未曾听说过还有这个说法,顿时来了兴趣:“如何施行,快说来听听。”
李春芳逃过一劫,心中庆幸不已,也就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地向皇上娓娓道来: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除此之外,还有制科,合称“七科”。常科考试内容固定,日后便演变成为只论经义的科举制度;而制科则是由皇帝根据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临时确定科目,名目很多,据《唐会要》《制举》卷所列,便有七十八科次之多,有文史兼优科、博学通达科、武足安边科、智谋将帅科、军谋越众科、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等等,不一而足。应制举者可以有出身、有官职,也可以是既无出身、也无官职,并且可以连续应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