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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巡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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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二十六年七月,被擢升为都察院监察御史、巡按湖广的海瑞一到任,就颁布了《巡按条约》,洋洋洒洒二十六条,以巡按御史衙门的名义行文湖广各州县,其中明确规定,巡按御史出巡各地,州县官不得出城迎接;如无必要,巡按御史不与当地官员晤谈,只传询当地德高望重的乡绅或普通百姓,听取他们对本地官吏和冤案的申诉,无须当地官员作陪;供给饮食不得上鹅和黄酒、也不得上甜食,每日饭食钱不得超过纹银二钱至三钱,概由巡按御史衙门从例银中开支,与当地官府结算等等。

    《巡按条约》一经公布,湖广官场一片哗然。这个条约出乎人们意料的严厉,也令人难以想象的琐碎。尤其是诸如不准上鹅、黄酒和甜食之类的条款,竟然公然写进堂堂一省按台的《巡按条约》里,在各地官员看来,不免矫情或近于苛刻而难行,甚至被认为是违背朝廷规制,有失朝廷命官体统,就都一笑置之,根本没有当做一回事情。

    嘉靖二十六年秋冬期间,海瑞出巡湖广汉阳、黄州、辰州三府,三府官员还是按常例接待了他。谁知道海瑞竟然以违背了《巡按条约》指定的供给标准,巡按御史衙门无法承担起饮食费用为理由,公然罢宴不说,还将三府官员告到了湖广巡抚衙门,要求巡抚衙门从他们养廉银中扣除相关费用,并且声称若不如此,则他们所花费的一钱一毫,都是侵夺民脂民膏,无异于强盗拦路剪径,他要上奏朝廷,参奏三府官员公然违抗“一条鞭法”,私自向治下百姓加征苛捐杂税,要将他们依律治罪云云。如此不近情理又不留情面,令湖广通省官员无不瞠目结舌。

    但经过这么一来,各地官员谁也不敢再把

第八十八章 巡按条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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