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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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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国际纠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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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不派军队把他们抓回来,而任由他们逍遥法外?

    “高拱”苦笑着解释道:抓当然是要抓的,任由兵士逃匿而不将其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朝廷**何在?军法威仪何存?可是,对我大明朝来说,目下最大的敌人不是那区区百十来名逃卒,而是长期为祸我大明万里海疆的倭寇,我们明朝政府不可能派出一支舰队去茫茫大海上捉拿那一条叛逃的军舰而放任几千上万名倭寇继续杀我百姓、毁我城池。不过,我们已经下令给全国各省府州县,如若被劫持军舰靠岸驻舶,即刻拿下;也明宣宪命,一应商民有拿一粒粮食、一碗水送给那些逃卒者,以资敌论处,抄家灭族……

    佛朗西斯卡拉在成为葡萄牙王国女王陛下高贵的海军军官之前,也曾经做过海盗,自然能理解明朝政府的苦衷和无奈,只好抛开了这个问题,提出抢劫葡萄牙王国女王陛下子民的海盗也不只是那支拥有大明海军制式军舰的海盗船队,还有不少大明海商冒充海盗,抢劫过往客商。

    “高拱”再度拍案而起:竟有这种事情?弗大人,我大明纲纪森严、国法煌煌,只要你将他们侵获,交于我大明王朝,我们一定依律重处,严惩不待!

    佛朗西斯卡拉心里愤怒不已:能把他们侵获,我们自然会按照女王陛下的法律将他们处死,或者直接仍到海里喂鲨鱼,为什么还要交给你们明朝政府处理?

    跟历史上之前或之后许多双边谈判一样,说来说去,也没有任何效果,佛朗西斯卡拉生气了,声称明朝政府如果不能惩处海盗,葡萄牙王国女王陛下高贵而勇敢的海军就要亲自出马,剿灭海盗;而且,还要追究纵容海盗惨杀葡萄牙王国女王陛下子民的明朝政府的

第三十八章 国际纠纷(二)(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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