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衙门公干之员,竟敢不敬上司、咆哮公堂!”孙嘉新把惊堂木抓起,重重地一拍:“又多犯了这两条,你可知道,我《大明律》是如何定罪的吗?来人啊!给我将此人拿下!”
说着,他的手就朝着摆放在大案上的签筒抓去。
依照官场规制,各级官府衙门公堂的大案上都有一只竹筒,筒里照例都装有十根竹签,两根漆着红漆,称为“红头签”;其余八根未着漆的,称为“白头签”。堂官抽出竹签往大堂上一扔便是要打人。一根“白头签”打十板子,如若抽出的是“红头签”,那便是要重打五十大板。
王顺头皮一下子麻了——这个在官场厮混了一辈子的老东西至今还只是个七品知县,前程即便不说是黯淡无光,至多也只有萤火虫那么一点,于是也就当真撕破脸皮,要闹得诸暨乃至浙江官场上下不得安宁了!公堂施刑关乎朝廷规制、官府威仪,竹签一旦撒下来,是断然没有收回去的道理,自己虽说省里有靠山,毕竟鞭长莫及,自己吃皮肉之苦事小,却定会成为浙江官场的一大笑柄,日后还有何颜面在官场厮混?罢罢罢,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再给这个老东西认低服软一回,今日之事一了,立刻给张中丞写信告状。你孙大老爷的魔症既然已经痊愈,又能坐衙理事,再若是顶着省里清丈田亩的差事不办,张中丞还收拾不了你?!
想到这里,王顺立刻叫道:“堂尊息怒,堂尊息怒。”
孙嘉新把手停在了签筒的上方,问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王顺苦着脸说:“堂尊待罪的话,卑职可从来没有说过,万望堂尊明察!”
对着孙嘉新,他的确摆出了认低
第一百一十三章 杀猴骇鸡(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