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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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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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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直笑骂道:“不要说的那么可怜,好象我汪某人逼得你倾家荡产、一家老小要沿门乞讨一样!至多我再退一步,一半的赔款必须马上付清,剩下的许你五年之内还清!不许再和我讨价还价,我还和其他各位先生有买卖要谈!”

    清田哲也心里清楚,欠款从三年还清到五年还清,汪直已经是大大地退让了一步,他也不好得寸进尺,只得唯唯称诺,被一位大明镇抚司日本情报网的缇骑校尉带到帅帐旁侧的一个营帐之中,和汪直手下的朝奉签署文书。

    这些年来,在大明朝廷的暗中支持下,汪直的生意越做越大,几乎垄断了大明和日本之间的贸易,举凡两间之间大宗的贸易,诸如丝绸、瓷器、茶叶、药材等,他都涉足其中,并在日本开设有上百家商号、店铺,经营各色商品;一是为了减少中间环节,以免被倭国的坐地商人分润;二来也是为了给镇抚司日本情报网的诸多密探提供掩护。这些商号、店铺也都在去年被三好长庆抢走变卖。跟清田哲也一样,堺港各座的那些经营瓷器、茶叶、药材等行业的头面商人也都捡到了这个大便宜。眼下汪直带着明国大军找上门来,他们也只好象清田哲也一样,把当初吞下去的不义之财,乖乖地吐回来。好在汪直并没有得理不饶人,也没有狮子大开口,只是让他们也象清田哲也那样,加倍赔偿,却只需偿还一半现银,余下的欠款也分三到五年还清。为了帮助他们偿还欠款,汪直同样答应,日后可以把自己从大明运来的货物交给各座发卖。

    明国各色商品在日本广受欢迎,转个手就有一倍甚至数倍的利润,汪直将那些商品交给各座发卖,也就等于是给他们这些各座商人包销,所获利润之大,可想而知

第一百七十二章 区别对待(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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