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欲扬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七十二章 区别对待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也算不薄,去年这个时候,你向我订购五千石稻米,我没有加价就爽快地答应了,而且新米一上市就如数交割给了你。虽说后来我从三好氏那里买了你那十六间米铺,可大家都这么干,怪不到我一个人的头上,大不了我也按照你五峰船主给他们那些人订下的章程,加倍赔偿给你就是。十六间米铺价值至多不过五万两银子,翻一倍也只有十万两。至于你那十六间米铺之中库存的八千多石稻米,都被三好氏抢了去充作军粮,就算你也把这些损失都算到我头上,稻米这个玩意儿不象清田哲也那个家伙弄到的库存丝绸那样值钱,八千石也值不到两万两银子,翻一倍也不过三四万两。两项加起来拢共也不过十四万两银子,我还赔得起。有道是法不责众,你总不能单单和我一个人过不去……

    吕宋助左卫门正在胡思乱想,就听到汪直说道:“吕宋助左卫门先生,你抢去了我十六间米铺,还有近万石的存米。这笔账,我们该怎么算呢?”

    吕宋助左卫门早有思想准备,赶紧说道:“小人愿意加倍赔偿五峰大人的损失……”

    汪直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吕宋助左卫门先生家大业大,象他们那样赔点银子给我,也伤不了你的筋骨。若是依着汪某的本意,也愿意这么做——反正我又不损失什么,还能得到偌大一笔银子做赔偿,既有面子,又有银子,汪某何乐而不为!可是,你的事情却跟他们不同,还真是麻烦得很,只怕你有再多的银子也未必管用!”

    注:丝割符制度——十七世纪初,生丝及丝绸在日本进口的商品中占了绝大部分,为了加强生丝和丝织品贸易的管理和控制,江户幕府(掌舵之人是名义上已经隐退的德

第一百七十二章 区别对待(5/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