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武早就已想过了的,只是终归觉得太过儿戏了些,并不打算实施。
“陛下明鉴,微臣以为赦免一事虽是帝王之权,却须得慎用才是,若不然,律法之威严怕是不存矣,故,窃以为免张昭之死罪虽可,却不能仅仅只没收其受贿所得,而是须得废为庶人,并罚没所有家产,方可警示世人,然,念及张昭曾有大功于国,终归不好让其晚景太过凄凉,陛下可于其被押解归乡途中,下诏返还其部分家产,让其凭此颐养天年,也算是全了君臣际遇之情分,如此,或可的两全。”
马周虽不似褚遂良那般有急才,可考虑问题却明显比褚遂良要周全上一些,尤其是在细节上的思忖明显更胜一筹。
“嗯,朕看是可行,只是返还部分家产就不必了,朕从内库拨出一笔资材,确保其能富足余生也就是了。”
张君武沉吟了片刻之后,终于下定了最后的决心,大体上按着马周的意见办,只是在张昭的养老所费上更改了一下,如此,既可体现律法之威严,又可表现一下自身念旧之情怀。
“陛下圣明。”
褚、马二人都是心思灵巧之辈,只一听便知张君武的决议背后的奥妙之所在,当然了,知晓归知晓,二人却是断然不敢说破了去的,也就只能是齐齐躬身称颂了事……
瑞明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帝下诏,以王诚为主审,萧怀静等为副审,严稽张昭受贿一案,限时十日审结;瑞明八年正月初七,开年第一次早朝上,王诚上本称张昭已然对诸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三司会审后,一致裁定张昭罪重,当革除王爵,罚没家产,并处大辟之刑,朝臣们为之哗然,叫好者有之,提议赦免者也有之
第六百五十二章 律法与人情(三)(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