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参议员和众议员中,每省皆至少有一人。
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保证两院提交的议案,推出的政令更加公平,如果没有人数占绝大多数的平民阶级参与,何来公平?
两院设立并运行之后,现行所有的政策法规,或者有需要补充的,都要重新由众议院起草,然后再提交参议院审核。
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者不通过,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和干涉。
如此权利分工的目的是,任何提案都是为了全国百姓的利益,不能因人口多的省而损害到人口少的省的利益。
众议院为了提案能够顺利通过,自然就要考虑各省的利益。
提案一旦被参议院通过,就要交由内阁首辅批准执行,内阁首辅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
当然,内阁首辅有权否定提案。
内阁首辅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任命官员,必须经过参议院,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首辅。
而众议院则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首辅,但弹劾案必须经过参议院审核。
从这里可以看出,众议院和参议院互相制约,互相促进,不会让其中一院的权利过于大过另一院。
副首辅自动成为参议院的议长,而众议院的议长,则由众议院的全员大会上选举产生。
这些是唐宁对两院的构想,从两院的组成来看,大家都能看出唐宁似乎没有多大私心。
虽然有些有身份地位的人担心过多的人参与到权利中心,会分化他们手中的权利,但也不敢站出来反对。
这个时候站出来反对,很容易被扣上
第二六三章 组建内阁(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