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不清。
为什么说不清?通俗来讲,用社会主义的“政权形式”管理运作资本主义的“资产”,在理论层级与实际工作中,都缺乏固有的“曰”,只能摸索着来。
中国的理论建设是从上到下的,三个代表等理论层级的建设,必须上面先建立了理论基础,才能发表重要讲话,认真学习贯彻,写入教科书做必考题,从上朝下普及,是垂直式的。
可是在“资本”领域,就牵涉到法人治理结构,牵涉到资产拥有权,管理权,运营权,分配权,法人权力边际,责任主体等诸多问题了,没有政治理论那么云里雾里的好曰,产权与责任是必须要明晰的。
可由于中国的特殊情况,这个“资产”的诸多定性又是不好明晰的。
国有企业资本各项权利还比较容易明晰,大多国企董事会制度移植的就是中央政治局的“议决制”,就是由董事会九个人一起开会,进行战略优劣势分析。
可是国企的责任主体,由于是“议决制”,实际是无法确认责任主体的。
一个项目书上会,议决一出来,国家电网的董事长就说了:“依据大家的意见,项目通过,我们投亿。”
但是,如果项目出现亏损,或是搞砸了,回头一翻集体决议纪要,问谁负责?
都有责任,那就是没人负责!
国企董事会已然如此,虽然不像是瑞典国企采取的是“公法”无限责任,由瑞典政府兜底,起码国企还算明晰了有限责任。
但国资委的性质就不好明晰了,因为国资委管理的资产都是“有限责任”,而国资委本身的性质又是“政权”,“政权”从来
第九百五十四章 开放又保守的土耳其(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