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哪有五年前和五年后之分?陆宸郗说过,无论多少年过去,我依旧是我。
既然这样,阮澜之何必执着?但瞬间我又明白,在有钱人的世界里,我可能只是他们无聊之时的一时兴起,就像陆宸郗般。
我离开这个湖畔打车回到事务所,打开电脑里的邮箱就看见新的邮件,阮澜之的办事效率特别的高,仅仅一个小时不到就收到盛华的资料,我打开文件一一的浏览。
陆宸郗说的没错,盛华所有的知识产权都有细分,除了一些属的阮文儒的名字,剩下的几乎都是法人代表,阮澜之。
恰巧阮文儒侵权的都是属于他自己的专利,他用自己的专利发展致一科技。
而且……这些资料中还有阮文儒挪用资金的证据,挪用资金去入注自己的公司。
虽说是私自挪用,但阮文儒打着的是投资的旗号,每年还规规矩矩的给盛华分成。
所以这两年致一科技发展迅速,在网络科技方面几乎是企业领先,甚至创了很多记录。
看到这些资料,我便觉得阮文儒是个商业人物,至少懂得利用钻法律的空子。
我将致一科技的资料发到吴毅的邮箱,随后又整理了一些资料就到了下班时间。
下班的时候我接到陆宸郗的电话,他让我在事务所等着,随后就直接挂了电话。
我知道他想过来接我下班,但其实不必的,事务所就在二环路,离他的公寓非常近,坐公交车很快就到了。
但我没有拒绝。
他乐意做,我乐意接受。
陆宸郗应该就在这附近,因为不过十分钟他的黑色宾
35.我的新……男朋友(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