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称为一家。吕不韦的《吕氏春秋》、刘安的《淮南鸿烈》为此派的代表作。如今,杂家作为一个组织已不复存在。”庞德公道。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主张富国强兵、郡县制,通过具体的刑名赏罚来实现以法治国。因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春秋之管仲、子产为先驱。战国初之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之‘法’即法律和规章制度、慎到之‘势’即权利和威势、申不害之‘术’即权术和谋略,以及法家思 想学说之大成。秦之始皇帝嬴政就是典型的法家信徒,他制法治国,实行军功爵制,秦国大兴,国富兵强,得以横扫**,一匡天下。”庞德公道。
他话锋一转,叹道:“然而,秦因法兴,也因法亡。嬴政在全国施行重刑正义的严刑峻法,桓宽《盐铁论·刑德》评日‘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导致秦二世而亡。”
刘禅皱了皱眉头,想了想道:“庞公所言极有道理。然吾却不敢苟同庞公之见!”
“啊!”庞德公闻言吃了一惊,然后扬眉笑道:“愿闻其详!”
刘禅也不客气,缓缓道:“正如您所言秦因法而兴,证明法本无罪,法乃好法。秦之亡,刑严法峻确实是其中一个原因,但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因为在统一之前秦国就是一个法治之国。然而秦法确实过于严酷,用法治国走向极端,法令为一统,事咸决于法,轻罪重罚,法网严密。本来可以用道德教化的轻微行为,却要遭受重罚,人民动不动就要触犯刑条,人人咸知所辟,生活得胆战心惊,噤若寒蝉,被酷法压得透不过气来。此
282章 墨家侠女(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