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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一看,居然不受脚,这还得了,反了你啊,我是公主耶,是君,君要臣挨踢,你就应该乖乖站着挨!
作为现代人的冯小宝哪会真心敬畏她,在后世的“公主”都是挨大男人用大家伙侍候的
他们忙于打闹,庄丁们一拥而上,用铁锤一一将三头野猪锤杀,如此大获全胜。
……
四头野猪能剥出过千斤的猪肉,山庄有屠夫,再紧急从邻近村落找来更多的屠夫,将野猪剥皮、开膛破肚、取肉。
和家猪相比,野猪肉肉质鲜嫩香醇,风味浓郁,更为瘦肉,乃是野味,还是受到大家的欢迎。
千金公主着选出最好的肉来,叫来公主府上的长史,着他立即送往宫中,说是给皇后娘娘尝个鲜!
以她的身份,完全可以送进宫里。
“我打的野猪,给武媚吃肉了!”冯小宝与武则天的第一次交集,尽管是间接的。
千金公主亲自写笺,分肉送给亲朋好友,忙乎个不停。
至于冯小宝,则给厨师弄出来的肉味给迷住了!
他们在做酱猪肉!
作法是将野猪肉切块,放进凉水里泡上个把小时,再煮一会儿,然后放进野鸭汤、香料、盐粒、酱油后煮上一个多时辰即可。
以今人眼光看来,做法还不够精细,但在此时已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在等待酱野猪肉的同时,将野猪肉切给细条,腌制后烤来吃,鲜美无比!
味道好极了,更美妙的是千金公主在身边,一起吃肉,一起喝酒!
葡萄美酒夜光杯,琥珀色的酒液喝下去。
第三十一节 大收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