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东西来换。”
“什么东西?”
“我是做买卖的掌柜,不如留下一份墨宝,如何?”
陈仲卿想了想,简洁明了的应答道,“好。”
宋清昭取来墨块与笔砚放在长案上,然后在长案摊开纸张,一副干净的白宣纸展现在他面前,熟练的接过文房四宝,陈仲卿卷袖提腕悬指,在墨砚上研磨出一方浓郁的深黑。
墨块化开之后有芳香扑鼻,陈仲卿接过狼毫入砚缓缓一拖,干涸的狼毫吸足墨汁之后精神饱满,脚步沉稳入古松,以狼毫为刀笔,手腕抖动,在白宣纸上画出了勾勒出一条横。
如盘古开天辟地的一刀,展开了那一道混沌,白宣纸上出现让人眼神一亮的瘦金体。笔走如龙蛇,翩跹如同惊鸿,力透宣纸的入木三分,仿佛要将十四个字跃然于纸上,一字一句,如刀刻金石。出于颜筋柳骨却又不拘泥于魏晋风范,反而有一种自成一家的气魄,就连宋清昭在一旁,也只是默默颔首。
天地无极之间,仿佛只剩下写字的人,和赏字的人。
十四个字,金钩铁划,行云流水。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放笔,收官。
陈仲卿对这短短十四个字非常满意,前世喜欢勾勒书法,甚至周围没有笔墨时都会拿着枯枝在泥泞与青石板上写写画画,而着十四个字不长不短,以前每次都是在第五十九秒时完成最后一笔。
宋官子盯了一阵子,拍了拍手,原本想出一道题考考眼前的人,谁想到答案却比自己预料的还要出彩。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说
第七十九章 苟(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