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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介绍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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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太学试)中的一种,称为“正解”。“正解”和“免解”(不经考试)举子,头年解,次年春参加“省试”、“殿试”。

    各路应考的举子中举者的比例相差很大,通常国子监举子每四五人中举一名,而外路举子常是二三十人中举一名,有时六七十人才中举一名,河东、广西、夔州、利州等路有时甚至无一人中举。

    建炎元年所定各路的解额中则每十四人取一名,余数不足十四人亦取一名。建炎二年五月,定经义、诗赋分科,第一场分别考经义或诗赋,第二场考论,第三场考策;八月,于“行在”扬州进行殿试。河北、京东、四川、陕西等路87名类试进士,未能参加殿试的,均录为同进士出身。

    绍兴元年,仍由各路进行类试,而川陕宣抚处置使张浚将川陕诸路举子集中在处置使司所在地进行类试并排列名次,遂成为制度,以后在制置使司或宣抚使司所在地成都进行。

    绍兴二年,除川陕类试举子外,其他诸路类试举子,集中在临安府进行殿试,川陕类试名依殿试第三名为进士及第,其余都作为与四、五等相同的同进士出身,其后成为制度。

    绍兴十八年,何耕在类试对策中“极论蜀士徇道守节”,与秦桧求和政策相背,秦桧党羽遂奏请:“四川类省试合格不赴殿试人,第一等并赐进士出身,余人同出身。”从此,类试合格人常参加殿试。如皇帝“不亲策,则类试第一人恩数如旧,第二、第三人皆附第一甲,九名以上附第二甲”,遂成惯例。

    说办就办,理宗皇帝当即命侍从叫来店家,拿来文房四宝,快地就修书一封,信封上写着王沂孙大人亲启几个大字。

   

第二十三章 介绍名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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