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决定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
至于原因嘛……首先,虽然没有什么野外生存的经验,但是马龙知道,在这样的小溪边,遇到野兽的几率是最大的。
无论是猛兽还是鹿或者其他温顺些的食草动物,都需要到溪边饮水;而那个时候,马龙和蒂芬妮的食物就有了着落了。
当马龙把这个理由说给蒂芬妮听的时候,理所当然地博得了女孩儿崇拜的目光。
当然,马龙没有说出口的原因是……他真不知道南边是哪边。
在泰隆·血魔的指点下,马龙已经学会了在夜间分辨方向,可是到了白天,他反而不会了。
虽然有经验的旅者可以通过太阳的方位,河流的走向甚至树木年轮的枢密程度来判断南北,可是马龙在荒野求生的行列中,还只是个初哥儿。
不过马龙有自己的主意,他觉得这条小溪八成是流向止水湖的,沿着小溪走,肯定能走到止水湖,而湖畔镇,顾名思义,就在止水湖的湖畔。
茂密的森林柳暗花明,潺潺的小溪越流越欢畅,逐渐变成了一条小河。
河面的逐渐宽广,树林也越来越茂盛,向前走着走着,马龙和蒂芬妮的面前,渐渐出现了一些来河边喝水的动物。
当然,主要是些小动物,兔子,猴子之类的东西。
不过随着动物们越来越多,马龙也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那是一头鹿。
短小的耳朵,已经退化成了两个凸/点的角,矫健修长的四肢,肥嘟嘟的肚皮,马龙不知道这头鹿是什么品种,不过他觉得至少够他和蒂芬妮吃上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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