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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二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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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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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为了他接触了自己并不熟悉的网游,还认识了后来的好友。

    沉默了很久,我才答应他,“好。”

    晚上连麦的时候,他对我唱了一首情歌,陈奕迅的《十年》。是的,我喜欢他,喜欢了十年,彼此心知肚明。

    我狼狈的关了语音,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了曾经的自己,也为了这迟来的喜欢。

    可是,已经很晚了。

    每一次想起他,心疼无比,心里空落落的时候我就加倍的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我喝过最烈的酒,见过最美的人,却都比不上他一句,“念念,我发现我喜欢的还是你。”

    向云书,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画地为牢的。

    虽然,听见关于他的信息还是会下意识的留意;看见他的照片会走神发呆;听见他的声音会一阵难过又一阵欢喜……

    可,我已经放下了,我决定不在喜欢你了。

    青春是糖,甜到忧伤。

    我取出衣柜里最漂亮的一件衣服,画上精致的妆容,出门。那个人等在那儿,对我笑得温柔宠溺,他对我说,“遇见你是我这一生最温柔的缱倦。”

    书上说,人的一生会遇见两个人,一个惊艳了岁月,一个温柔了时光。

    就让向云书留在那一段年少初识情愁的年华里吧,给曾经的自己一个拥抱,那时候的她不知如何是好。

    我说,“对不起,没有在我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你。”

    他说,“念念,遇见我才是你最美的年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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