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宋缔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八百六十一章冤案?无奈……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无法做人。

    自汉代以降,人们认为五月五日为恶月、恶日,且有“不举五月子”之俗,即五月五日所生的婴儿无论是男或是女都不能抚养成人。一旦抚养则男害父、女害母。

    而显然这女子怀中抱的便是那死婴,模样凄惨无比,整个人仿佛被抽走了生气一般呆呆的站在哪里,即便是升堂的“威武”之声也没让她有多少神采。

    刘昱无奈的拍下惊堂木道:“苦主击鸣冤鼓者姓甚名谁,又所告何事何人?”

    那年轻妇人膝盖微微弯曲的唱诺:“民女杨秀,击鼓鸣冤,转告公婆溺杀吾儿!”

    随着杨秀的话整个府衙哗然,不是因为这件案子,而是因为杨秀的举动,溺死婴儿在原先并不少见,非五月初五才这么做,遇到打在年或是兵荒马乱的时候,百姓无力抚养子女便会这么做,实属无奈。况且公婆溺死自己的亲孙子也是为了杨秀夫妻二人好,五月子害父,女害母,既然是为了你好,你还岂能山告公婆?

    这案子基本上不用审理,刘昱清了清嗓子到:“儿媳上告公婆此大逆也,本官见你痛失爱子速速离去。”

    百姓们自然是支持刘昱的做法,妇人嘛!就该逆来顺受,就该听公婆的,你哪有公婆知道的多?哪有公婆见识广!

    甚至有读书人在一旁大声的念叨:“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从四德一字不漏引的四周百姓一致叫好,这年头读书人可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对读书人的好感也越来越高。

    那妇人并不离去,而是跪地道

第八百六十一章冤案?无奈……(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