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行的。这当中主要的还是因为刘显本人并非杨氏县的县令,他没有权力将那些村庄的百姓迁来杨氏县。哪怕可以迁来,刘显也没有权力动用县城内的地方以及那些已经没人居住的房屋。如果那些百姓都迁徙到杨氏县来,来到后就没办法安顿安置了。
如此,也就没有办法,只好另外派人前往那些村庄,对那些村庄进行救援救济的同时,还对那些村庄进行治理。
这个,就得要借用文申这个县丞的权力了。
在杨氏县县令不管那些村庄的死活的时候,县丞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起治理任务。当然,也有权力任命一些人事。
一般的村庄,其实在这个东汉时代,也一直有一套治理方案,并且也极详细。
比如,县城之下,就是乡。这个乡,就是指乡镇,或是较大的村镇墟集。严格来说,柳林村其实也可以设乡了。
反正,不只是县城,就是县城之下的乡,也会有官府任命的官职。
乡镇的官职,大乡为“有秩”,小乡为“啬夫”,俸禄百石。这个就相当于是后世的镇长吧。他们管理全乡百姓。负责了解乡民情况。安排服役的先后。调查民户的贫富,确定其缴纳赋税的多少,并评定其等级差别。对于基层的百姓而言,这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官职了。
另外还有三老,这三老就是负责教化民风的乡官。一般来说,是由当地乡镇中的三个德高望重的老人长者来担任。他们倒没有固定的俸禄,但是都会有孝敬。凡乡村中,有孝子贤孙、贞女烈妇、舍财救难、以及作为百姓楷模的学士,这乡官三老,都要在其门上挂匾额进行表彰,以勉励其善行。
第一百一十三章 乡有乡官(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