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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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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上托下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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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厮。

    这些话不比公堂之上的证词讲究真凭实据,但却可以导向民间舆论,让人们同情包氏和她的子女,唾弃梅姨娘。

    卫宗镛在外头跑了好几天,每日里早出晚归,都顾不上去酥酥那里了。

    这些天卫宗镛四处碰壁,倒不是他实在不中用,而是遇上了“上托下赖”的门户。

    原来这几日春莺的家人到昭邑府衙门击鼓鸣冤,状告智勇公府大少爷卫长安奸杀人命。

    春莺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她的父母也都是老实人。

    卫家原本打算想个法子把案子遮掩过去,料想春莺家也闹不出什么大的来。

    谁想春莺有一个胞弟,自幼入宫做了太监,如今就在太后身边,近来很是受宠。

    这一点卫家人毫不知情,因为春莺觉得她弟弟做了太监这事不算光彩,对谁也没说过。

    此外她的叔叔是块滚刀肉,人称癞蚂蝗,只要让他沾上,神仙都得讹掉一层皮。

    比如他赖了人家小孩一块糖吃,回头还得讹人家大人一壶茶喝,意思是这孩子的糖把他齁着了。

    如今遇到了智勇公府无异于贴上了肥羊腿,不吸饱血是绝不会松口的。

    春莺的叔叔特意叫人搭了灵棚,把自己的狐朋狗友凑成了哭丧队,整天沿着大街小巷喊冤,哄嚷得全城皆知。

    卫宗镛嘬了嘬牙花子说“依我看这事若想摆平少不得得花大把的银子钱,死罪倒是未必,可总也要脱层皮。那春莺的叔叔放出话来,说除非赔给他们一个一般大小的金人,否则绝不罢休。”

    包氏怒极反笑,说道“一般大的金人起码也得十万两

第八十一章 上托下赖(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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