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找到小区销楼部里,找上雨玲,要求雨玲补差价什么的。
“洪总,你也是一个生意人,买卖都是公平的,自愿的,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你现在算是什么?敲诈是不是?”雨玲听到他提出三亿元。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一次从我身里盘下来,至少可以赚到十几亿元,我再要三亿,你还赚十亿不止。”这个姓洪的男子气愤愤地说。
“现在这盘楼是我的,赚多少是我的事情,与你无关。”雨玲对这个不要脸的家伙说:“我警告你,如果再这样子,我会报警。”
雨玲从他手里盘下这个楼盘,手续非常齐全,非常合法;因为这个家伙,怕雨玲反悔,所以这个交易也在公证处公证过,做了一个合法的公证交易,发票都开了。
所以说,现在这个楼盘的合法人,是雨玲,不是这个姓洪的。
“我告诉你,如果不给我三亿元,我让你们无法正常开工,无法正常交楼,你信不信!”这个姓洪威胁雨玲手。
“现在是法制社会,别怪我不提醒你,不要搞事情,免得把自己弄进牢里去。”雨玲不怕这个家伙。
以前雨玲胆子没有这么大,但现在不同了,现在她是开发商,手里有大把钱,钱多了,胆子也大了,而且她是一个合法商人,走得正,站得正,谁怕谁。
“哼,咱们走着瞧!”这个洪先生再次吃了一个闭门羹,气愤愤地离开。
像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也是非常见的,比如某人今年出售房子,结果第二年楼市升百分二以上的,反悔不卖,还钱对方,要求对方退还给他等等的行为。
发生这一种事情
第九十一章 楼王中王(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