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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唐第一佞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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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癔症大闹金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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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女子不失节操,贞定自守。所以大雁,是订婚不二之选。普通人家用白鹅、鸭子代替,最不济也整对儿木雁。总之一句话,大雁必须有!

    武康跑遍婺州城市集,也没发现卖大雁的,愁的抓耳挠腮。一筹莫展之际,消息不胫而走,好家伙彻底乱套。不良卫、狱卫、衙卫倾巢而出,有马骑马,有驴骑驴,去野外逮大雁。

    幸亏婺州在南方,要是在北方,大雁早迁徙走了。不明真相的群众,见三卫倾巢而出,以为发生大案要案,躲在家中不敢出门。一时间风声鹤唳,闹的满城风雨。

    待百姓得知真相,更搞笑的出现了,竟然积极提供线索。特别是享受分鸡福利的家庭,更是主动出击,三五成群去寻找大雁。

    幸亏武康身处唐朝,否则别说结婚,去把牢底坐穿吧。捕猎二级保护动物,先进去蹲五年。你媳妇儿多大了?来年十四岁?好小子,再蹲十年吧你!要是在京城,也得倒霉,身为司法参军,公器私用无法无天,来御史台喝茶吧。

    想到明年不用交罚款,武康很欣慰。有条坑死人不偿命的法律,男人十八不结婚,罚款六百文;超过二十不结婚,官媒给你送寡妇,拖家带口那种,逼着你结婚。订婚等于结婚,悔婚是犯罪,要罚钱打板子,所以明年省笔开资。

    折腾好几天,抓了两只大雁,总算把礼物搞齐。昨天上午,老赵来取礼物,先喷武康一顿,直接骂他是佞臣。等礼物送到刺史府,老崔也来了,也是劈头盖脸的喷,喷他公器私用。十几分钟唾沫星子乱飞,然后拍屁股走人。

    武康觉得很冤,自己没下捕雁命令,是小弟们自发组织的。同时也很郁闷,抓大雁搞这么大

第三十四章 癔症大闹金华道(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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