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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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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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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算照抄过来,也没有问题。

    细节方面根据情况需要,加以修改即可。

    六部下设各司,通常为四司,户部除外,需按地区分工设司。

    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

    吏部掌管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吏部四司,各有职权,林正阳一一拟定,基本参照明清时期六部制度,不需自家多费思 量。

    户部掌管户籍财经,包括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权方面存在交叉。

    礼部仪设四司: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刑部负责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

    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六部分工明确,组织完善,光是各部主官、以及下设诸司主官、副官,属官,零零总总就是二百多个官位。

    眼下自然不可能尽数到位,实际也不需要那么多官员。

    六部各司官员都先空置,由林正阳自家兼着,只是先把六部架子搭建起来,以后再慢慢提拔人才,充实组织。

    除此之外,林正阳重新梳理了下军中制度。

    在校尉、副校尉

第四十六章制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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