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的情况,这个菲米斯是土生土长的蔷薇镇人,包括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没有离开过蔷薇镇,只有曾祖父那一辈了从外面迁来的。
理论上,他们一家是接触不到光明教会的,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曾祖父的那一辈就已经是虔诚的信徒,信仰通过家庭内部流传了下来。
这就意味着,菲米斯一家是从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前就潜伏下来的探子。
一百年对不死生物而言,转眼即逝,但对人类而言,却是几代人的坚守,用几代人的一生在蔷薇镇扎根,他们到底想得到什么?
“得到我的最新动向就够了。”罗骱喃喃道:“我在修路,改建蔷薇镇和卖书的事情,估计都知道了。这个菲米斯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间?”
“四天前?顺利的话现在已经穿过荆棘荒原,再追也追不上了,算了,不理他了,让商队加快速度,把书卖出去,莫巴克,你亲自带队。”
罗骱对这个光明教会探子的事情没太在意,只要自己的书能卖出去,光明教会的名声注定会臭不可闻,任何阴谋诡计都阻挡不了这种趋势。
但为了防止他们狗急跳墙,罗骱将定把莫巴克派出去,再配合一位巫妖王,有两位魔导师级别的强者坐镇商队,应该没有什么势力能捍动商队的安全。
“遵命,陛下。”莫巴克施礼后退了下去,没多久,商会的车队就准备完毕,由一百多匹骨马拖着,风驰电掣的驶入了荒原。
在蔷薇镇停留的这段时间,商队的车辆改变是非常大的,有了性能出众的弹簧钢,车辆的避震性能得到了翻天覆地的提升,承重性也极大的提升。
而从沙
第八十一章 活下去的价值(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