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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战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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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特殊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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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他先讲话,然后负责调查组的梁副部长介绍了调查情况通报了调查结果以及相关人员的奖励处分决定。

    “27号雷达站工作态度存在严重问题,给予副站长王东阳记过一次,集体严重警告一次,给予渠红波降职降衔处分,调离27号雷达站;给予道尔营营长警告一次,集体通报批评一次;给予部队纪事栏目组记集体三等功,主要方向摄像师记个人二等功,栏目负责记者记个人二等功……”

    前面对27号雷达站和道尔营的处分大家都是心里有数的,不重不轻很恰当,这是因为没有发生伤亡也没有造成装备损坏,否则一定会更加的严厉。别的不说,如果李战牺牲了或者战机废了,27号雷达站和道尔营从上到下所有直接关系人全部都要处理一遍。

    有些人会认为给予主要责任人渠红波的处分轻了,实际上换个方向来看,降职降衔这个处分非常的恰当。

    比降职降衔重的是撤职,最重的是开除军籍,那么,渠红波违反的纪律条令到底适用哪一条处分决定呢?

    李战在二师的时候遭遇多次重大险情,第一次撞鸟,他在安全高度以下跳伞并且弹射之前拉了一把杆救了地面群众,因此记一等功,注意,他活着。如果他是在安全高度以上跳伞并且拉杆救了地面群众,但是他牺牲了,绝对是一等功。如果没牺牲,那么顶多就是一个二等功。

    简单总结荣立一等功的条件:客观上进行立功情节后会死,记一等功。

    题外话:前不久东部战区老第一集团军有个士官荣立一等功,他活得好好的,大家仔细研究下他的立功情节,远超了记一等功的条件。

    因此有个

第164章 特殊重大贡献(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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