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要一头扎进旁边的草丛里时,一只有力的大手忽然扯住了她。
李相思 身子摇晃了下,被那股力量搀扶着站稳。
鼻端隐隐闻到有烟草的气息,她抬头,便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秦奕年,阴影笼罩在她脸,眼皮深凹的黑眸正俯视向她。
想到自己刚刚听到的话,李相思 “咕咚”吞咽了口唾沫,磕巴的喊,“小姑父……”
“走路小心一点。”秦奕年确定她站稳后,松开了手。
面前的女孩子穿了件白色的蝙蝠袖镂空毛衣,下面是条九分的牛仔裤,露着一小块脚踝,脚是一双现在流行的小脏鞋,很清纯又很青春的打扮。
和这里每位盛装出席的人都不同,在人群也格外的惹眼,所以在她进门时,他第一眼发现了。
“嗯……”李相思 点头。
似是注意到她瞳孔闪烁,秦奕年问,“怎么了?”
“没、没!”李相思 摇头,眼神 飘移。
“有话说!”秦奕年蹙眉。
到底是那方面不行?
还是真喜欢男人?
嘤嘤……
这样的话要怎么说啊!
李相思 心里直叫苦,舔了舔嘴唇,视线躲避的落在了他笔直的裤腿,往下还有程亮的皮鞋,顿时脱口而出,“我只是觉得,你还是穿军靴较帅……”
虽然是搪塞的话题,但其实也是她的心里话。
像是第一次在酒吧里遇到时,他脚蹬着那双军靴时一样,特别man,整个人都散发着强大的气场,所到之处,随便一个眼神 ,都能令人心头发颤。
第1014章,喜欢男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