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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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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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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汝与吾今日约定,以十五年为限,若是李某尚苟活于世,则吾儿替吾与裴兄一战,一决高下;若吾苟活不了十五年,则请裴兄悉心调教吾儿,让他得以成才!”
裴旻伸出了右手,说到:“一言为定,击掌为誓!”
李客淡淡一笑,也伸出了右手,与裴旻击了一掌,答到:“一言为定!”
二人身后,仍是火光滔天,火光之上,则是一轮大大的圆月。
此刻,子时已过,神都七日,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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