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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活在金朝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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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章:吞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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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的军队称呼,实际上承传于宋朝军制。

    宋朝军队从上到下为厢,军,营,都四级,一都百人,一营五都,一军五营,一厢五军。

    在宋军军事单位中,营是能够独立行动的最小单位,这一点,从营的首官名叫“指挥使”就能看出一二。

    东庄子里杨白两家将“都”作为独立军事单位,实际上是因为军队规模太小的无奈之举。

    金朝虽然实行的主要是女真人的猛安谋克部落军制,但金军内部有大量当年灭辽宋时收录的汉军部队。

    猛安谋克制度是一种军民一体的部落军制,并不适合汉军部队,所以这些汉军部队就全盘继承了宋军军制。

    金国境内的一些规模较大的汉人地主或者土匪武装,自然也就多使用宋军军制。

    刘二祖抽调四营,也就是两千人。

    两千战兵,绝对是一个大手笔,除了金国朝廷,山东路上恐怕也就只有刘二祖,杨安国等少数几个绿林大豪和地方豪强能拿得出手。

    刘二祖又让下面的兄弟各出数十骑,凑够了四百精骑,再加上时青的一千三眼抢手,一共集兵三千四百人。

    集兵之后,刘二祖并没有急着出兵,而是将这些各不统属的步骑凑在一起,进行整训。

    经过近两个月的熟悉整训,刘二祖挑选了一个初秋的吉日,带着队伍离开了大沫堌。

    刘二祖将队伍分成了六股,每股五六百人,避开官道,先后而行。

    六只队伍先在霍家的一个庄子里歇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又分股而行,进入沂源平原后,又合为一股。

    这支大军路过唐家庄和西

一一二章:吞狼(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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