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的是,沿海五府知府在公文中竟异口同声使用了“某家通倭”、“分赃不均”、“倭奴潜入”、“二匪相争”、“凶手逃逸”这等词汇。
因为九个案子都有相同点:一是通倭证据确凿;二是首级摆于堂前;三是凶手倭奴特征明显(倭语、倭刀、倭服);四是财物被洗劫一空;五是没伤害旁人。这不是倭奴蓄意报复,还能是什么?
至于有人做内应打开城门,极其熟悉城内地形、结构,撤退有序,来无踪去无影,恰好避开官军等等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几乎没人提及。就算极个别涉及到,也是轻描淡写、无关痛痒。
作证的百姓和大户们,更是言之确凿的一口咬定:绝对是倭奴。知府和知县们的取证证词上,按满了愿意作证的手印,报到朱子清案头的,几乎是铁案无疑。
汇拢所有卷宗,归根结底就一个词:“二匪相争”。
其他知县知府当然不可能去询问戚元俭怎么报,也很难串通。但是,天下官僚们不管在哪都是一样的。从古到今、从内到外、从上到下他们首先是人,人嘛,遇到任何事首先想到的是保护自己,再论其他。
也许有个别清官、直官,一根筋、认死理。可在这九家通倭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总不能刻意为其开脱:怀疑不是倭奴做的。没有证据总不能冤枉“好人”。
再说了,若是通倭,那匪徒们留下的家产、田地、庄园自然都该归属官府所有;若是平民被害,那些东西还要还给受害者。九家财物被洗劫一空,可不动产呢?
怎么选择,关键时候,官僚们没人会犯迷糊。于是百川归流,就有了朱子清看到的。
“这九
第137章 他会相信(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