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先前都说好了么…宛如姐,你耍赖!”
相比起白天的喧闹和忙碌,晚上的明珠市在霓虹闪烁的灯光映照下,仿佛整个城市多了一层迷离之色。
李天看着前面招牌上的散发着灯光的三个大字“夜不归”,看起来跟两年前好像没有什变化。
那会的李天白天混迹在步行街和车站,晚上就会来“夜不归”这边的酒吧一条街。
不过他跟别人的目的不一样,人家是去花钱找乐子,而他是去“赚钱”买吃的,从路人的口袋里“借”钱花。
那会李天的主职就是小偷,而这里就是他当时的“狩猎场”之一,除了自由之外,小偷还是个高危、高风险的行业。
这会的李天仿佛看到了两年前那个瘦瘦小小的自己,蹲在角落里,眼睛一眨不眨的在街上扫视,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确定了猎物之后,李天就会像一个鬣狗一般,跟在猎物的身后,伺机下手。
虽然成功的次数也不少,可是被发现,被追赶,被殴打的情况也没少出现,李天从十岁开始,就是靠的他那一双灵活的双手养活了自己。
掏出一根烟,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金属煤油打火机,这会只见打火机随着李天舞动的手指不断转动,普通在他手指间跳舞的精灵一般,让人眼花缭乱的同时又非常的善心悦目。
伴随着“铛”的一声,打火机突然停了下来,一道火光闪现,李天送到zui边,点燃了zui里的香烟。
“咳咳!”
两年没有抽烟的李天,尼古丁的味道让他呛了一口。
“哟,这里还有个小帅哥呀,连烟都不会抽,该不会是个处
007 酒吧猎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