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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过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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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剑问北燕 67.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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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并同意发下海捕公文之后,还要连同帝王的御批,汇总三道卷宗,一起交给大理寺进行最后的封存留档。

    而且即便是捕获了所有钦犯之后、如果钦犯本身不肯认罪伏法的话,还需要重新从大理寺调出卷宗,来进行最后一次的三头对案。因为按照北燕律法来说,即便是人证物证一应俱全,只要罪犯没有亲口招认的话,仍然还是不能结案的!

    这一整套程序虽然极其繁琐,但如果能够公正实行的话,也可以极大程度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而且一旦出现了冤案的话,也能按照卷宗的详细记录而追本溯源,找出需要为冤假错案负责的所有官员。

    所以,签发海捕公文,对于北燕朝廷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小事,也不是靠着几个贪官污吏凑在一起,就能谋划出来的‘小动作’。

    以明日就会发下海捕公文来看,这件案子显然已经走完了刑部、兵部、御前、以及大理寺的整套流程。那么也就是说,通缉齐雁、或者说通缉沈归,定然已经得到了天佑帝周元庆的御批。

    如此看来,那么这整事情,就变得非常有意思了。因为单从这道海捕公文来看,天佑帝竟然是在不知被何人所‘胁迫’的情况之下,不得已而签发的一道公文!

    沈归之所以会如此设想,也是因为此时此刻,在他手里有一道不容辩驳的铁证!就是那把天佑帝钦赐的御扇。单凭这把扇子,虽然无法调动各地边防、驻守军队;但负责抓贼缉盗的主力军——马、步两班捕快、包括各地州府衙门的差丁小吏、却一应皆归于沈归调遣!

    简单来说,如果天佑帝也想借着通缉齐雁来抓捕沈归的话,那么就一定会下令废除这把

第三章.剑问北燕 67.亡命天涯(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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