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感觉现在部分所谓爱狗人士已有向极端主义发展的苗头,这部分借题发挥,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感觉。
@Britney:现在有钱人家的狗(或宠物),一月消费比养几个小孩都要高。我国就有好几家主营宠物食品上市公司赚得钵满碗满的。美力干国那须那么辛苦地打贸易战,只需引领时尚,多养狗,特别是大型狗。一来高价卖狗产业链绝对是外贸顺差;二来狗一多,粮食消耗越大,饿都能饿死中土国人!三来狂犬病是百分百致死病,一经感染基本无救,让狗咬死他们。四来该国有一种人形狗,爱狗成魔,敢为狗舍身,敢为狗打人杀人,我们只要资助,让他们为狗自相残杀就可。
@有无无有生:每年恶狗伤人致死致残的报道,不绝于耳,然而这么多年过去,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部分狗权竟然凌驾于人权之上。除了部分爱狗人士的无理取闹之外,更多的是有些部门的不作为。如狗致死一天才,纵全球之狗全灭,也还不回人类失去天才的损失。
@游人间:狗之性,与你熟,或跪舔;与你陌生,对你凶残。人以为知狗,狗能知何人?狗之残,赖人顽!
@星空神游:狗用好了是人类的朋友。管不好,就是人类的杀手!养狗必须有证,必须按时打防疫针,必须注册,必须有电子跟踪器。外出遛狗,必须给狗嘴带防咬口罩,颈部带圈套,有绳子牵着。
@易之太极:一经发现咬过一次人的狗,或检查出携带狂犬病毒的狗,必须立即火化灭毒处理。纵狗伤人,可判刑一至十年;狗咬致死,狗处死灭毒,禁止狗主人终身养狗,并判受害者其赔偿损失,判刑十年或以上;狗咬人致死两人或以
第十五章 火了(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