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就这小子掀翻狱墙,那么就先让他受受苦吧,平反的事,将来再说。”
“喏!”郭子仪叉手退出。
因此,所有人都被恢复兵籍,唯独魏昶被贬为贱民。一股火,病倒在家,连续三日食水不进,眼瞅着就要死了。
老母亲伏案大哭,父亲魏长生却愤愤道:“逃兵,给我们魏家丢人!如若是我,宁愿死在狱中,也不干这逃狱之事。”
“你这糟老头子,如若我儿不闯出来,如何翻案?难不成,蒙受这不白之冤?”
“你个傻婆娘,懂个屁!我看就是这新皇帝惯出你们这些毛病来。”魏长生怒道:“即使蒙冤,他也不应该如此做。如若是我,我宁可自己死,总也不能连累家人。你再看他,如若不能翻案,你可考虑过后果?果然是你生出来的,跟你一样,做事欠考虑!”
“好你个糟痞,竟然如此数落我。跟你过了快三十年,穷得叮当响,如若我儿死了,咱俩就离!”
“你敢离,看我不宰了你!”
在皇帝李亨颁布“女子可离婚”法案的那一年,全国一共提出离婚二十三万对,实际离婚成功十七万对,其中发生一万三千惨案,多以女子被杀、男子入狱砍头为结果。
皇帝李亨顶住巨大压力,坚持执行此法案,后来百姓慢慢接受了法案,离婚惨案越来越少,近些年,几乎没有了。
可是,即使离了婚,女子的命运依然惨淡,她们失去劳动资料,如何生活呢?
回娘家,有的娘家收留;有的娘家却不收,甚至往外驱赶,咒骂,更有甚者,是被娘家人打死的。
为此,皇帝李亨修改
第一章 魏昶与祁琪(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