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正规军,当兵的可以无条件反杀你,而不必负法律责任。当地官府的衙役根本不敢过问,必须有县令向军方提出诉讼,可往往军方不会搭理县令,除非这件事闹得很大;可如果是地方衙役、部门衙役、收容所衙役,他们隶属于户部,而不属于兵部,那可就另当别论了。
“难道小酒馆儿里听说的都是真的,这里果然关押着一批人?林森用这些疯子、戒断者、收容者作为幌子,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可是……这是哪个军方大佬干的好事呢?而且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会不会与现在黑市大面积流行的断肠草有关呢?”
想从正门进去,一定需要出示证件,魏昶想了想,没那个必要。而且他也无法判断,这些兵里哪个就是林森的眼线,容易打草惊蛇。
凭借自己的身手,趁着巡逻兵走过的空隙,用不上一个弹指的时间,就能翻越院墙。
再次计算了一下巡逻士兵的走路速度,拐过街角,向望楼看了看,望楼上的哨兵刚一转身,他就跳上墙头,向下一望,正好是低矮灌木丛,轻轻落在地上,赶紧蹲下,四下股盼着。
这里面黑黢黢的,带着一抹诡异的气氛,充斥着罪恶感,简直就是一座巨大的监狱。
收容院里的甬道很多,岔路也很多,可路上却没有一个人。
估计天黑以后,所有人都被驱赶进了屋子里。待在这里的人,完全没有自由,想一想那种感觉,就让人觉得可怕。
或许这比住监狱更让人难熬,因为在监狱里,可以数着日子过,但是在这里,能否走出去,却要看主考官的脸色。
有的人被送进来,要想出去,甚至还要贿赂主考
第十九章 画像上的女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