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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太康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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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远水救不了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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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下去,难啊!

    郑汶建议到外地去开“分厂”,自然是很恰当的一步棋,可对于在这个春天急需农具耕作的农民来说,不啻于是救不了近火的远水。

    郑汶当然明白:“我们既然要坚持下去,一些农人的损失也在所难免。我们又不是天上的神仙,能做好所有的事。尽力而为就好。”

    “滞销的产品,我想半价卖给万泉乡、以及曾经参与挖寨南湖的农户。寨南湖还不够大,今年、明年肯定还得继续挖。给了挖湖村民福利,会有更多人参与进来的!”郑胜提议。

    郑汶想了片刻,竟然出乎众经理们意料地点头了,他同意了郑胜的安排。

    经理这名字自然是郑胜力争的结果——这也是他最近“换名大计”的成果。

    换名不是郑胜一个人能决定的。这一个多月来,郑胜、郑汶两人不断通过飞鸽传书,商量这件事。

    最后两人达成了统一的结果。

    比如主事人的称呼,主要是经理,有负责理一项具体事物的大经理,如负责醉香居的任据。也有一郡之经理,称谓是理事,如宛城醉香居理事郑广选。而县城里、乡间的主事人称呼为掌柜。

    经理们离开了。

    郑汶缓了片刻,才问:“司马畅不肯帮忙?”

    这是他去江夏前,和郑胜商量过的,石崇如此欺凌弱小,身为郑氏“靠山”的司马畅该出马扛事了!

    “我算是看清了。这位大王就是个贪财怕死、欺软怕硬的货色!”郑胜撇撇嘴,“他给我的回答竟然是:只要拍卖行垮不了,每年给他应得的分红就好,他不在乎多少!哼!上次谈话时,他还争得一点

第二十八章 远水救不了近火(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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