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安定郡王,在令官吏军民尽还东关(北撤)但榜文传至清化府时,明九真知州:罗通,不从,他与明镇夷卫指挥:黄达忠,拒守不退让安定郡王移兵久攻不下。
12月26日明宣宗遣明太子太傅兼安远侯:柳升,为〈征虏副将军〉充任「援剿总兵」、再让明保定伯:梁铭,为〈左副总兵〉、明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崔聚,为〈右参将〉率兵由广西承宣布政使司赴交趾承宣布政使司。
又命明太子太傅兼黔国公:沐晟,为〈征南将军〉充任「总兵」,明兴安伯:徐亨、明新宁伯:谭忠,为〈左右副总兵〉由云南承宣布政使司入交趾承宣布政使司。
还敕令明太子少保兼兵部尚书:李庆,为〈参赞军务〉,明工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黄福,掌交趾布政使兼交趾按察使,与明征虏副将军:柳升,同行一起剿贼。
明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10月28日,明宣宗由于多次出兵征讨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导致两广以及云南承宣布政使司等地兵力大损,再加上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地处蛮荒贡品,还不如大明赐给他们的价值高,所以让明宣宗产生了厌恶之心。
于是便利用安定郡王请和之机,决计罢兵放弃交趾承宣布政使司,遂遣明礼部左侍郎:李琦、明工部右侍郎:罗汝敬,为〈正使〉、明通政司右通政:黄骥、明鸿胪寺卿:徐永达,为〈副使〉诏抚手谕安南国赦安定郡王无罪,还传令立陈氏为郡王后,并召明交趾总兵:王通、明交趾参将:马瑛,以及三司卫所和府州县官吏,尽撤军民北还入广西承宣布政使司。
至此从永乐年间占据的二十余年安南国,前后用兵数十万,馈饷达一百余万,而
第二百五十一章【放弃交趾】(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