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她。担忧和恐惧不断累积,以至于我那十天总是从短暂的梦中惊醒。
身旁偶尔会出现程遇,她总是面无表情地跟我说一句话:“你方才又梦到她了罢,你喊了她的名字。”
我痛快承认:“对,我梦到她被豺狼野豹给吃了。”
许是老天爷都被我坚持不懈找人的精神给打动了,于是在第十一天的时候,许了我一记灵光——她或许下山去了繁华的街市了呢?或许在某个地方吃吃喝喝排解心情呢?
循着这个思路,本王当天夜里就下了山,可我在酒楼酒肆街市茶馆里找了个遍,也没有见到秦不羡的影儿。绝望又疲乏的本王踉踉跄跄地走在街道上,看着这如昼的灯火和熙攘的人群,心中生出大片的涩然:我真的把她秦不羡弄丢了,我不能原谅自己。
恍恍惚惚路过了一个南风馆,门口的女老板看到这十日因找人而变得衣衫褴褛宛如乞丐的本王,不由眼睛一亮,赶紧上前来拦了我一拦,开口的时候语调拐了又拐叫人十分瘆得慌:“这位公子~生得可真俊呀~”
我没有功夫搭理她,绕开她,继续往前走。
可她又阴魂不散地追上来:“我看公子这面相绝美,可穿着却十分落魄,是不是家中遭遇了变故?”
我顿足,皱眉将她望着:“是你自己滚,还是本公子帮你滚?”
她攥着肉晃晃的手照着我的胸膛捶了一拳,蛮力之大几乎把没吃饭的本王给捶倒下,可她好似对自己的力量一无所知,面上还做着十分不相称的娇羞状:“小公子脾气不要这样暴躁嘛,你若是遇到什么变故,姐姐可以帮你呀~”说着,从袖袋里摸出一枚金叶子,摸过我的
116、失踪(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