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好:“也不知道谁举报的,干得好!真的是害人终害己,活该!”
这位举报人实在会挑时机,这落井下石的石头,能彻底压垮一个企业,并让它再也站不起来了。
“你们说他们这么着急挤垮陈氏,是为什么呢?”
“可能是行贿税务局某位,然后用员工集资的钱,假装自己的营业收入,以对外融资,结果发现秘密泄露了,才想到破釜沉舟。刚好趁着陈氏这次,给大家造成公司真的是盈利很好的假象。”
当天晚上新闻把十年的猜测,说的大差不差。有个小报的记者发了一篇总结陈氏与蜜雪纠葛的文章,瞬间被平时不关心这些大企业,但是关心八卦的人民群众买空了。这篇文章的最后,给了李长城被带上警车之前一个大大的特写,并把他最后的一句话印了上去:“陈鹏,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一排红字愤怒跃然纸上。
我刚放下报纸,新闻里就传出一个沉稳的男声道:“蜜雪公司董事长李长城,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两罪并罚,立即执行死刑。副董事长李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故意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总经理李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蜜雪公司,偷税漏税,涉嫌金额2000万元……”
之后播报的一系列关于公司的清查处罚及法制教育,我已无心再听。
“罪与罚不相符啊,完全没提非法集资和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事……”
十年关于我国早年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感慨我着实不感兴趣,转头诧异地问:“杀人罪?”
陈翰磕着
第七十三章 蜜雪的结束(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