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
“喂喂喂,清梦姐,你都不问问我这个当事人的意见吗?”刘琰波不服气道。
上官清梦笑了,贼得意道:“小弟弟,你先看看坐在你两边的人都是谁,你认为你现在还有发言权吗?”
刘琰波左右一看,得——
左边尹含若,专门压榨老公的女人;
右边林雪,李绯语的脑残粉。
他泄气了,无奈道:“就当我没意见。”
“尹总,那就这么说定了?”李绯语确认道。
尹含若咬了咬嘴唇,她心里是有些挣扎难定的,她即不想错过这次让李绯语为白玉露代言的机会,又害怕刘琰波去做这个保镖会有什么危险。
“我不同意。”
就在这时候,自从开始谈代言的事就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姬如烟提出了反对。在她心里,代言可以换人,甚至生意也可以不做,但她绝不允许在自己知道的情况下,还要让刘琰波去做没必要的冒险。
任谁都猜得出来,能让李绯语这个家世背景都极其强悍的超级大明星当做一个条件来提出,这个保镖绝对不好当,甚至有可能很危险。
上官清梦猜得出来,她同意了,当然也不是因为她完全不在乎刘琰波的安危,只是她和潘羽衣一样,有点把他当超人来看;
尹含若也猜得到,所以她挣扎难定;
可她们都不如姬如烟,不像她对刘琰波那样爱得深沉,可以为爱不顾一切。
至于林雪,她有可能是在场的人里最在乎刘琰波的人,不过只要她的刘大哥在身边,她就没什么主见,乖乖听话就是她唯一知道做的事情。
第二百零三章 李绯语的条件(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