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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第一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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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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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本《百胜宝典》的作者了,可以薛羽不算贫瘠的历史知识,好一番搜肠刮肚,也没想起这位北山先生是何方神 圣?

    莫非是世外高人,无名隐士吗?

    这位先生肯定嗜赌如命,才会写下这样一本宝典,而王大虎能够开设赌场,凭着赌技大杀四方,也必然得益于这本书了!

    另外吗,书中字迹工整、俊逸,显然下过苦功夫的,可惜少了几分阳刚之气,而且纸页微微泛黄,只怕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旁边还有厚厚一摞纸张,竟然全是借高利贷的契约!

    今有河间府东街-杂货铺掌柜陈小手,家中丧妻,无钱安葬,特借贷雪花纹银二十两整,月息三成,利上加利,年底一并归还!

    若是逾期不还,则将祖宗经营三代之杂货铺一间,自身居住土房三间,以及女儿陈大莲,具行抵债!

    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具借人:陈小手!

    出借人:王大虎!

    保人:赵二麻子、齐铁嘴!

    大明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十八日!

    手印!

    借贷之事,古来有之,可是这么黑心的高利贷,那就比较少见了。

    据薛羽所知,《大明律》有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杖一百!’

    每月取利不过三分,就是每个月的利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

    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就是借贷的时间再长,最多百分之百的利息,也就是借一个,还两个!

    可是猛虎帮

第三十五章锦衣卫?(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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