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进警察局之后,吃了不少苦头,老虎凳辣椒水皮鞭蘸盐水全尝过了,不过对于曾经多次负伤的女游击队员來说,这些都不算事儿,她打死不吐口,坚决不承认自己是共产党。
侦缉队见她一副农村泼妇的架势,猜测即便是共产党也是外围人员,接触不到高级机密,便打发到看守所去等候判决,马春花分不清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她以为自己就这样蹲了大牢了,并且很是自豪,身为革命者如果沒有蹲过国民党反动派的监狱,在人生履历上是一个小小的缺憾哩。
看守所环境恶劣,阴森潮湿,地上铺着腐败的稻草,女监里也有恶霸,不过在马春花面前什么狱霸牢头都是渣一般的存在,不出一天就被马春花打的服服帖帖。
戡乱时期,法院判决也是从速办理,马春花戴着手铐脚镣,和几个刑事犯、经济犯一起被押进北泰第一法庭,乱哄哄的法庭上,看客们磕着瓜子抽着香烟,法官披着袍子在上面交头接耳,一个法官敲敲桌子:“开庭,肃静。”
先审了一个谋杀亲夫的女人,判处死刑,那女人立即瘫成烂泥,呼天喊地,被法警拖了下去,然后是一个囤积粮食的奸商,也被判了死刑,奸商灰头土脸,泣不成声。
终于轮到马春花了,她站在被告席上,轻抚发丝,嘴角带着轻蔑的微笑,检察官念了罪状,马春花的主要罪行是阻挠警察执行公务,用擀面杖将一名侦缉队员打的颅脑出血,至今躺在医院。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法官宣判之后,法槌一敲:“下一个。”
马春花沒有瘫软,也沒有哭泣,她甚至有些兴奋,死在刑场上,才是革命者最好的归宿,她开始考虑,在最后一刻该喊
第七十一章 营救(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