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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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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最后的梳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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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判机关,其中大理是中国古老的官名,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寺,《说文》云“廷也”,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寺”,如“大理寺”、“太常寺”等。因此,“寺”原来并非专指佛寺,而是一般官署、官府的通称。
    大理寺是中央的审判机关,梵语中,“寺”叫“僧伽蓝”,意思是“僧众所住的园林”自隋唐以后,寺作为官署越来越少,而逐步成为中国佛教建筑的专用名词。
    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为了使刑狱汇总,始置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
    如果要按现代的公检法司系统类比,大理寺差不多相当于最高法院。
    但是它只是最高法院的一部分,比如唐朝的司法系统分成三块,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
    其中大理寺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京师徒刑(强制服劳役)以上案件以及州县呈报的疑难案件,经过审定后送交刑部复核,再申报中书门下,大案及死刑要奏请皇帝批准;刑部负责复核大理寺审定的流刑以下罪及州县判处的徒刑以上罪,死刑不论在京在外,都要由刑部复奏,请示皇帝批准,再由大理寺复审判决;御史台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事务。有大案要案,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要派人联合审案,叫做“三司推事”,后来它又有了一个更通俗的名字,叫“三司会审”。
    广州粮赋被劫案震惊天下,官赋乃是一国之重,更是代表着皇权的无上威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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