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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节 主管诉讼的大司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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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衔枚氏,由下士2人担任,还配有徒8人。
    伊耆(shì)氏,由下士1人担任,还配有徒2人。
    大行人,由中大夫2人担任;小行人,由下大夫4人担任;司仪,由上士8人担任,中士16人作为副手;行夫,由下士32人担任;还配有府4人,史8人,胥8人,徒80人。
    环人,由中士4人担任,还配有史4人,胥4人,徒40人。
    象胥,每1少数民族设置上士1人担任,中士2人作为副手,还配有下士8人,徒20人。
    掌客,由上士2人担任,下士4人作为副手,还配有府1人,史2人,胥2人,徒30人。
    掌讶,由中士8人担任,还配有府2人,史4人,胥4人,徒40人。
    掌交,由中士8人担任,还配有府2人,史4人,徒32人。
    掌察,四方共由中士8人担任,还配有史4人,徒16人。
    掌货贿,由下士16人担任,还配有史4人,徒32人。
    朝大夫,每采邑由王派上士2人担任,下士4人作为副手,还配有府1人,史2人,庶子8人,徒20人。
    都则,每采邑由中士1人担任,下士2人作为副手,还配有府1人,史2人,庶子4人,徒80人。
    都士,每都由中士2人担任,下士4人作为副手,还配有府2人,史4人,胥4人,徒40人。家土的编制也是这样。
    (2)大司寇
    大司寇的职责是,负责建立和颁布施行治理天下的三法,来辅佐王惩罚违法的诸侯国,禁止四方各国的叛逆:一是用轻法惩罚违法的新建立国家,二是用中法

第250节 主管诉讼的大司寇(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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