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拳霸崛起之西北狼传奇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K-1规则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绷带,除绷带及胶布外不能再拳上放任何东西。这里的“最小限度”,是指关于绷带和胶布,评判员许可的范围
    第19条
    选手除通常使用的绷带、胶布之外,不能以负伤须保护伤处为理由使用橡胶、塑料等其他质地的保护物。在缠护伤处时,允许使用纱布绷带、伸缩性绷带,但必须经医生及评判团的检查和签字。没有证明检查过的签名的话,选手必须除下绷带。这时举办者及医生对缠护物等一概不提供。比赛开始之后禁止再对伤处进行缠护
    第20条
    拳套检查
    选手在戴拳套前须接受拳套检查,戴上并封好后,检查人员在拳套封条上签名。接受检查后未到比赛结束不能除下拳套。若发现拳套封条有解开过的痕迹,选手必须再次接受拳套检查
    第21条
    关于护齿
    比赛中,遇到护齿从选手口中掉落的情况,原则上裁判应将其拾起,呆回合结束后交还到该选手所在绳角
    第22条
    为提高K-1的权威,确保比赛的公正,选手在举办者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有接受药检的义务。检查结果为有药物反应时,选手在该比赛的奖金将被没收
    第23条
    体检
    选手在比赛前必须接受由大会医生进行的体检。在淘汰赛时,获胜选手有义务在比赛后再次接受体检
    第24条
    关于选手负伤处的治疗
    1、大会医生在比赛中不能对各选手进行治疗。按第11条
    2、比赛回合中助手也不允许对选手负伤处作任何治疗
    3、即使在休息时,也不允

K-1规则(8/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