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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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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南之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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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性总结汉朝这场对匈战争,只有十二个字:成果是辉煌的,代价是惨重的。
    据统计,这十一年对匈战争,仅给立功的将军、士兵赏赐黄金,就花了二十余万斤,汉军人马死亡也达十余万。特别恐怖的是:文景之治四十年来积攒的大量财富,仅仅十余年,就被刘彻挥霍的精光!
    但要想扩大战果,就必须对匈奴继续作战。要想继续作战,就必须找钱!国库空空,粮食无存,去哪找钱?
    这时,刘彻想到了一招筹钱的办法。历史证明:这是一个后患无穷,却又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那就是:卖爵!
    6月,汉武帝刘彻下诏:凡是有钱的,都可以买爵;凡是犯罪的,都可以拿钱赎罪。多钱多赎,少钱少刑。
    刘彻所卖爵位称为“武功爵”共分17级,但现在所知的仅有11级。由低到高分别为:造士、闲舆卫、良士、元戎士、官首、秉铎、千夫、乐卿、执戎、政戾庶长、军卫…军卫以上应还有6级爵位,但现在已不可知。
    爵位按级论卖,每级2万钱,17级共34万钱。刘彻规定:凡买到第五级“官首”的,都可到基层去当干部,称为吏。别把吏不当干部,如表现好,就可被推荐到中央当郎官。当上郎官,与皇帝接触的概率大增,将来发达与否,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凡买到第七级“千夫”的,享受之前商鞅爵制中的第九级“五大夫”的待遇,有罪减刑二等。刘彻同时还规定:买爵最高可买到第八级“乐卿”,这之上的爵位授给立功的将士们,他们可以把这爵位卖钱、抵罪…都可以。
    刘彻这个卖爵生意挺红火,仅此一项就进帐30余万金。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打个比方:官

漠南之战篇(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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