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投篮好手,这是教练组的报告上介绍的,华本等人不想用比赛来验证心里的怀疑,只能展开人盯人。
按照布朗的指示,梦之队的球员用身体来压迫立陶宛人,因为他们身高或许没有优势,但力量上优势却很大,包括控卫,西斯卡乌斯卡斯的力气也没有艾弗森大。
欧洲球员的球风都比较优雅,他们擅长的是技术而不是身体,梦之队这样逼防,又是挥肘子又是下绊子,立陶宛的球员们受不了了,失误就开始增多。只要出现失误,美国队这边就是快攻,他们个头矮但是速度快,灵活姓的优势太大了。
第二节进行到一半,美国队第一节丢失的分数补回来不少,比分变成了30:35,分差仅仅剩下五分。
立陶宛的主教练屡次跑到主席台去抗议,抗议自己球员遭遇的不公,他认为美国队太粗暴,简直不是打球,是来打人。第四裁判(国篮赛场也有三个裁判,主席台上这个就是裁判长,也是备用裁判)无奈的告诉他,对方并没有犯规,我们没法吹,事实上第二节我们已经吹了梦之队不少哨子了。
NBA出来的哪一个不是小动作高手?场上这帮人又擅长乱战,立陶宛的球员被他们的小动作搞出了火气,防守上就不那么理智了:要是你看到先前攻击时候挥肘黑自己的人出现在面前,能老老实实留在内线准备联防吗?反正立陶宛的球员是忍不住,他们的联防开始出现漏洞,也纷纷展开盯防,任他们的主教练在场下吼叫,也没人听使唤。
这一通较量双方火气就上来了,肘子、绊子、拳头、垃圾话满场狂飙,立陶宛球员还不说英语,双方鸡同鸭讲,开口闭口都是问候对方祖宗。
美国的
270.这就是恶棍梦之队(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