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后来有一次,陈慕被人群殴,季准恰巧路过,看在是同桌的份上帮他报了警,从那以后,陈慕对季准的关注渐渐多了起来。
陈慕回过神来,看了眼讲台上的赵志国,随即抽了张纸,在纸上写了一句话,末了,他神情自若地将纸移到季准的桌面,黑色水笔在纸上轻点了两下,示意季准看过来。
轻扫了陈慕一眼,季准低头,只见纸上写着:很高兴跟你成为同桌。
陈慕的字很好看,笔锋清俊有力,又不失潇洒霸气,没有多年的刻苦练习,是写不出这么飘逸的一手行楷的。
藏起眸底的惊艳,季准想了想,本着较量的想法,在下面回了一句:我也很高兴能跟你成为同桌。
虽然陈慕的字能一开始就夺人眼球,但李准的字也毫不逊色,他很小就开始练字了,十多年的根基,就算闭着眼也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字体。
陈慕笑了笑,把纸收好夹在课本里,转而开始认真听班主任讲题。
他十多年没碰课本,学过的知识早就全部还给了老师,现在的他,学习基础比班里成绩倒数的学生还要差,要想考上好大学,不付出百分百的努力是不行的。
上辈子的他,一心只想快点高中毕业出去打工,好减轻妈妈的负担,上课从来都不认真听课,后来高考落榜,他拒绝了陈晟的帮助,毕业后就随便找了个修车店当学徒。
重回一世,他要努力读书,考上大学,然后想办法取得陈晟的信任,让陈晟把公司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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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读课结束,第一节课上的就是赵志国教的数学课。
陈慕听不太懂,大多时候都埋头啃书本前
重回被渣之前_分节阅读_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