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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有一处落败的三进的院子,院子里面是早就落败的房子,虽然是破败的房子不过整个院子的格局还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院子的背面是一座高山,山脚下流过一条小河,河水足米,清澈见底,山上有一溪泉水从山上流下来。
整个院子座北朝南,宽三十多米,长两百米,整整十亩地,这已经是很大的“四合院”了。后院里有一棵大的榕树,里面也是杂草丛生。
听那官史说,这里是前隋朝时候的一户大官的避暑山庄来着,到处都是山贼,这里也就没有人敢住下来了,再说前朝都没有有,这里现在也就收为“国有”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反正这里现在就是单雄信的家了,朝庭颁发的“土地证”都有了,还有这个更稳妥的吗?
当然了,为了这个“家”,单雄信也花了不少金子,包括“纳税”在内,前前后后的打点,花了将近单雄信四两黄金.
现在武德四年,朝庭的纳税制度是租庸制,租庸制是唐代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田租、身庸、户调三者合一的赋役制度。现在衙门有明确规定,每丁每年交租2石,绢2丈,绵3两。
单雄信一家,暂时对外说是一家人,郑得的13个手下,单雄信对外说是自己的家仆,一家总共19口人还个个是青壮的劳力,一年所要交纳的米7600文,绢4465文,绵21600文,共33665文铜钱,将近3、4两白银。
为了省去日后的麻省,单雄信顺便也把五年的税给交了,还有日后不服徭役,也用花钱买,前后花了单雄信将近一百两。
朝庭有明文规定,有钱人可能
第95章 建设唐朝好生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