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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妖血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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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 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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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左手都会说话,宅男们都不需要在有女朋友这种生物。

    你想,某种时刻,对话是这样的:

    “e on baby,快点,再快点”

    “人家已经很快了啦,讨厌,就光顾着自己舒服”

    “再快点,再快点,啊啊啊”

    “哇,好棒棒,出货量超nice,明天也要精气满满哦。”

    你看,还有女人什么事?

    幸福的生活在左手之间,关爱左手,关爱家人。

    史莱姆想了想,不戴套的福利占据上风,沉声解释:“牠没有意志,我们这些古妖遗蜕有着相似的追求,那就是补完自己。”

    事到如今,史莱姆接受了自己是古妖遗蜕的事实。它的前身是一只大如山岳,狰狞邪恶的巨兽,史莱姆继承了牠至阴至邪的特性。

    古妖遗蜕是不完整的,它们的本质可以解释为古妖陨落后遗留的精华,类似于佛门高僧的舍利子。

    “我当初夺舍忘尘,再到后来夺舍你,都是为了补完自己。我有意志,但我没有一个正常的身体,所以夺舍是我的追求。但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追求,都无法满足?”

    史莱姆声音透着心酸和悲凉。

    只需要找到一个血裔,谁都行,只要血裔就好,然后夺舍他,占据他的肉身。

    难吗?不难,相反,这是很简单很简单的事。

    但对史莱姆来说,这么简单的要求,却难如登天。八十多年前,妖道忘尘进入万神宫,那是它的第一任宿主,两人纠葛了好多年,非但没能夺舍妖道,最后反而被封印八十载。

    再后来,天无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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