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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齐斐的信念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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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显然自己想的太简单了,这个齐斐怎么可能拿一个小案子过来。

    身为刑部右侍郎的杨焕手里面握着一个很大的权力,那就是案件复审。

    作为都察院的右都御史,王家屏也属于三法司的一员,对于三法司的职权他在清楚不过了。与以前不同,大明的三法司有了一个职权的变化,

    那就是刑部替代大理寺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都察院则是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

    刑部审判权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判刑的核验,凡是在地方审判的案犯,全都会递到刑部来。

    如果是罪大恶极的,刑部就会裁定为斩立决,就是直接砍脑袋。如果只是砍头的死罪,那么一般都是秋后问斩,也就是秋决。

    不会像后世影视剧里面演的,这边审完了,那边推出去砍了。

    州府审完案子之后,会递交到本省的提刑按察使司,然后上报刑部。只有在刑部的批文回复了之后,整个审判才算是完成。

    有了这个权力,刑部能做的事情可就多了。

    在这些文书里面就牵扯到了几个案子,而且都是死刑案,有几个还是斩立决的案子。在这里面杨焕都做了手脚,而且收受了大量的贿赂。

    虽然看起来是一个简单的受贿案子,可是王家屏也不是菜鸟了。

    有钱行贿到刑部侍郎杨焕这里来的,是什么人?这种事情单凭杨焕做得成?每一个案子的背后都牵扯到了受贿的人以及审理此案的地方官员,甚至是提刑按察使司衙门。

    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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